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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人才!足协发布2009至2012年龄段女子青少年球员选拔的通知

5月29日讯 今天,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2009至2012年龄段女子青少年球员选拔的通知。

通知内容如下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国女子足球改革发展方案(2022-2035年)》中关于大力发展女足青训的具体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专业、职业、校园、社会多元化后备人才选拔、培养体系,中国足协计划于2024年与各会员协会、足球重点城市、女足青训中心共同举办大区和全国女足精英球员训练营,开展12-15岁女子青少年球员的选拔工作,做好女足国家队人才储备和东亚杯备战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省、市、区代表队、学校代表队、体校代表队、职业俱乐部青训梯队、社会青训机构、女足青训中心等,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的女子足球队球员(各会员协会曾参加苏州女足基地2010/2011训练营的球员,将由数据库直接导入,本次可不重复报名)。

二、单位上报

(一)上报球员条件

1.符合《中国足协青训大纲》技术、战术、身体、心智和社交“五环”球员培养模型;

2.在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内的球员。不得因球队类型而设置球员上报壁垒和限制,不设上报人数限制;

3.参加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女子组比赛队伍的球员,出场时间达到40%以上;

4.参加2023年、2024年全国青少年女子足球锦标赛所在队伍的球员,出场时间达到40%以上;

5.所代表球队参加2023年、2024年会员协会当地相应年龄段最高水平赛事并取得赛事前8名成绩所在队伍的球员,出场时间达到60%以上;

6.在速度、耐力、意志品质等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球员。

(二)上报工作相关要求

1.中国足协的地方会员协会负责联系管辖范围内相关单位,并汇总球员信息并上传至中国足协“青训数字化管理系统”。

2.参加2024赛季女超、女甲联赛的俱乐部、各会员协会、足球重点城市、中国足协(国家级)女足青训中心、社会青训机构、学校、体校等单位均可上报球员;

3.每一名球员均需由一名持C级及以上级别有效执照的教练员上报,对所上报球员的能力水平负责;

4.请相关会员协会登录中国曾参加苏州女足基地各年龄段选拔训练营的球员,由数据库直接导入,本次可不重复报名足协官方网站www.thecfa.cn,点击“青少年”板块进入“青训数字化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后进入大区训练营模块,选择优秀球员进行报名,进入详情页面点击“前往提交(球员)”按钮,下载《中国足协2009至2012年龄段优秀女子球员选拔信息表》,填写表格后进行批量球员上传并进行提交,信息收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5日17点。此外各会员协会可在7月30日、9月30日及12月31日(00:00-17:00)三个时间窗口再次提交球员名单。

三、个人自荐

(一)自荐球员条件

1.热爱足球运动,符合《中国足协青训大纲》技术、战术、身体、心智和社交“五环”球员培养模型,在速度、耐力、意志品质等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能力,田径项目的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

2.报名参加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女子组比赛队伍的球员;

3.报名参加2023年和2024年全国青少年女子足球锦标赛所在队伍的球员;

4.所代表球队参加2023或2024年会员协会当地相应年龄段最高水平赛事并取得赛事前8名成绩所在队伍的球员;

5.除上述赛事外,参加其他比赛且获得优异成绩的球员;

(二)自荐工作相关要求

1.自荐球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均可登录系统上传信息,如果自荐球员已被相关单位上报,则以单位上报的信息为准;

2.自荐球员可登录中国足协官方网站www.thecfa.cn,点击“青少年”板块进入“青训数字化管理系统”,在其首页下方点击“2009至2011年龄段自荐球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详情页面,完善相关报名信息并进行提交,自荐球员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上传信息,每个球员一年只有一次提交自荐信息的机会;

3.中国足协将定期整理自荐球员信息,并根据工作安排对自荐球员进行进一步的识别,从中选拔出优秀球员就近进入大区训练营进行训练。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及个人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上报工作,如实填写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中国足协将取消相关单位上报资格,同时自荐球员在下一年度无法登录系统填报信息。中国足协将根据球员选拔标准成立专门选拔小组严格审核信息,通过赛事考察,确定最终参加各大区精英训练营的球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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